上海市政府3日发布通知,决定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共计30项,以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其中,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9项,调整行政审批事项11项。所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包括:市经济信息化委对机电设备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市商务委对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资格审定初审、市教委对民办高等学校聘任校长核准、市财政局对国有集体企业和没有财政拨款的社会团体公务用车额度审批等。
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涉及上海市商务委、环保局等6个部门。根据通知,今后企业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自动进口许可证,可免除提交“煤炭经营资格证”。
此外,演出经纪机构的审批方面也体现了放权之举,根据通知,对于港澳投资者在上海市投资设立合资、合作和独资经营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演出经纪机构的许可(初审),上海市文广影视局的审批权限由初审调整为终审。
在环保领域,行政审批的力度则进一步加强。根据通知,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含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危险化学品专业处理单位的认定),审批内容增加“年焚烧1万吨以上危险废物,处置含多氯联苯、汞等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威胁极大的危险废物,利用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综合性集中处置设施处置危险废物”的经营许可的审批。